2 通风空调
2.1 通风空调系统
2.1.1 办公建筑宜优先采取加大新风的通风换气量,作为最有效的预防手段之一。根据办公建筑内不同的空调系统形式,宜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
2.1.2 采用“冷热末端+新风”空调系统的空调区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该种形式的空调系统可按设计正常运行,新风空调系统应全部投入正常运行;
2 为确保新风能够有效送至各使用空调房间并使得房间内的人员新风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规定,对于不同的空调房间,应分别采取下列措施:
(1) 设置了可开启外窗的空调房间,使用过程中宜保持一定的外窗开度;对于因节能等原因设置了外窗与空调系统窗磁联动控制方式的建筑,建议在解除疫情之前,先关闭这一控制方式;
(2) 无外窗且原设计也未配置排风系统的空调房间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可采用双向节能换气机的方式来满足房间通风换气要求;新回风换热器应采用间接换热型(例如热管、铝箔板翅式等);转轮式热回收设备目前不应使用:“传质”型热回收设备(例如以“纸芯”为核心的热回收装置),在目前尚无法确认纸芯对病毒的防护能力的情况下,也不建议使用;
2) 如果各办公房间都配置了集中新风系统、且已经为每层(包括卫生间或走道)设置了集中机械排风系统的建筑,除排风系统应投入运行之外,各房间的换气,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①除非特殊原因,建议在使用过程中,其房间门保持一定的开度(或者在房间门上设置一定面积的百叶),使得空调房间能够与走道相通;
②对于使用上需要相对封闭的空调房间(例如一些重要的会议室、保密工作室等),则建议在该房间与走道的隔墙上设置机械排风扇(排风扇风量应小于该房间的新风量),或设置直接通向室外的排风管(截面积宜大于该房间的新风管);
③楼层集中排风系统的总排风量不小于该楼层的新风设计总送风量的70%,如果不满足,宜对排风系统进行适当的改造(可采取更换排风机等措施)。
(3) 各办公房间都配置了集中新风系统但走道未设置集中排风系统时,可参考上述第(2)条,合理增设机械排风系统并投入运行;在采取有效措施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考虑利用消防排烟系统来进行集中排风。
3 当一个风机盘管负担多个房间时(某些建筑的局部情况)时,该风机盘管应暂停运行(或通过适当改造使其只为某一个主要房间服务);
4 一旦建筑内发现“疑似病例”,所有室内的对流型冷热末端设备(风机盘管、室内机等)均宜停止运行;
5 对于节后上班的一段时间内还需要供暖的严寒、寒冷(和部分夏热冬冷地区)地区,将新风机组的出风温度设定值尽可能提高(对于空调自动控制系统正常运行的建筑),或者人工手动将新风机组的热水阀全开(对于未设置空调自动控制系统的建筑),让新风尽可能承担建筑的热负荷:当建筑需要供冷(例如海南岛地区等)时,则将新风机组的出风温度设定值尽可能降低(或者人工手动将新风机组的冷水阀全开),让新风尽可能多的承担建筑的冷负荷。
2.1.3 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的空调区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空调系统只负担一个房间时,目前可按设计正常运行;在不严重影响室内温度的前提(建议室温不低于16℃~18℃,可以通过短时间的实验)下,也可以采用下列加大系统新风量的措施:
(1)单风机系统:确保新风阀全开,并关小(或关闭)回风阀;
(2)双风机系统或者设有机械排风的单风机系统:在关小(或关闭)回风阀的同时开大(或全开)新风阀和排风阀;
(3)夏热冬暖地区,节后上班至供冷系统开始运行之前,可完全关闭回风阀、全新风运行;有条件时,应同时开启外窗。
2 对于疫情严重的地区、或空调系统负担有多个房间时,疫情期间,该空调系统应完全关闭回风阀,全开新风阀和排风阀;
3 室温设定值或冷热水阀的动作方式,同新风空调机组,参见2.1.2第5款。
2.1.4 餐厅和厨房区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售餐窗口内外之间,应采取局部隔断措施(例如透明板等),将餐厅内就餐人员与厨房加工人员(及售餐区内部)适当隔开,隔离高度1.3m~2.0m(人的呼吸区范围);
2 对于疫情严重的地区,餐厅应与厨房完全隔断,并应防止餐厅的空气流向厨房;此时,当厨房排油烟风机运行时应采取其他手段进行补风,例如另设机械补风或通过开窗(或设置风道)引进室外的自然补风;
3 对于部分餐厅中未设置机械通风措施、或没有可开启外窗的小包间,如果无法改造,则建议暂时停止使用;
4 厨房的操作工作应符合相应的职业管理规定;疫情期间,单位员工的就餐方式建议改为“份饭”快餐方式;大规模的员工就餐餐厅,建议暂停使用。
2.1.5 机械通风区域,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为了尽量提高节后上班时建筑室内空气品质,新风空调系统、已关闭回风阀的全空气系统和排风系统(包括用消防排烟临时转为排风的系统),可在上班前1d~3d开始,适当投入运行,提前进行通风换气;但对于严寒和寒冷地区,需要注意运行的时间,保证室内无人期间的室温不低于5℃~8℃:
2 上班时间前1h,提前开启建筑内的各个通风与空调系统(包括热盘管和集中空调热水系统);下班后通风空调系统延时运行1h~2h,但要保证室温不低于5℃~8℃;
3 厕所、污物间等的排风系统,应全部投入运行,确保这些房间与人员正常停留区域的空气压差为负压:
4 地下车库的通风系统,应按照设计要求正常投入运行:疫情严重地区,应加长每天的运行时间;
5 生活水箱间、管道直饮水处理间等应加强通风。
2.2 空气处理与空调水系统
2.2.1 新风以及建筑的所有补风,均应直接从室外清洁之处采取并通过风管接入空调机组之中。
2.2.2 在空调房间、空调送风系统以及空调机房内,不应采取任何“化学药剂消毒”的方式;在没有确切依据或医疗专家意见的情况下,目前不宜在空调通风系统中安装紫外灯。
2.2.3 在条件允许时,对于有供热需求的建筑,将新风机组和空调机组的热水供水温度尽可能提高,降低因为采用加大新风带来的对室温的影响;对于有供冷需求的建筑,则宜将冷水供水温度降至5℃~6℃。
2.2.4上班时间段,室内空气净化装置应投入运行。